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对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概况:拟建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田心村,地块占地232.6亩,155067m2;其中一期工程的占地131.22亩,二期工程占地101.38亩,本次评价仅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其一期总投资1.2亿。本项目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其产品体系基本范畴主要包括:以保健品为核心产品,兼含药品、纯净水和饮料生产。其中,保健品口服液包括10ml和100ml两种规格,产能分别为年产45000万支、1800万支;保健品固体产品包括硬胶囊、颗粒剂和软胶囊3种产品,产能分别为:年产21000万粒、450吨和45000万粒;药品产品包括10ml口服液、片剂、胶囊和颗粒剂4种产品,药品10ml口服液年产3000万支,而片剂、胶囊和颗粒剂均为30吨/年;纯净水产品包括瓶装水和桶装水,产能为4800万支/年和96万桶/年;饮料产能为年产2400万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间: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噪声、施工期水土流失、扬尘等方面。但是由于施工期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时间,因此其不利的环境影响也是短暂的。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采取积极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将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2)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生产废水、天然气锅炉尾气、车间的尾气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冷水塔、各种泵的噪声等,皆采取相对应的环保措施,能够符合环保的要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在正常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过厂区配套的1500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的较严标准后,符合黄江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排入黄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黄江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黄江河。
(2)大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将对植物提取厂房的尾气采取活性炭吸附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置,其去除效率可以达到85%以上。而保健品与药品厂房则采取布袋+活性炭吸附的工艺进行处理,其粉尘去除率99%以上,乙醇去除效率可以达到85%以上。
同时,对食堂的油烟采取静电油烟去除装置进行净化。最新动态,尽在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建设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之中。
防护距离:类比同类项目的情况,从为保护周边民众的健康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对项目厂界设置50m的防护距离,在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有长期居住的居民。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选购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的产生;对车间内噪音较大的设备通过封闭隔离、消音等办法加以治理,并在车间周围合理种树,对噪声形成屏障,降低噪音;对操作室、休息室等加装隔声性能好的门窗等措施,保证本项目的噪声能够达标排放,满足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药材废渣、包装废物、污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在厂区跟别设置临时废渣储存区和垃圾站各一个,其中临时废渣储存区用于生产废渣的临时堆放,垃圾站用于其他生产垃圾以及生活办公垃圾堆放,为减少其臭味的影响应及时清运临时堆场和垃圾站的废渣和垃圾,对于产生的废渣,必须采用密闭的容器进行临时储存,所有固体废物不得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并在运输时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进行运送,防止废渣和垃圾的渗滤液泄露外流污染环境。根据各固体废物的性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与处理处置。其中,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评价报告认为,此建设项目有利于经济发展,但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建成后如能落实其工程可研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使风险降到最小,则本工程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与期限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4月26日—5月11日。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采用网上下载及查看的方式以及现场咨询查阅两种方式。
报告书简本公示网站: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cies.com.cn)与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apollo.com.cn/)。
现场报告书简本查阅地点: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建设项目筹建办(东莞市黄江镇西进路23号人民政府大院外经贸大楼三楼)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环评工作的研究需要,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内容涵盖以下五大方面:
(1)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4)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5)其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工 电话:0769-83603232
电子邮箱: taiyangshenzbxm@126.com
地址:东莞市黄江镇西进路23号人民政府大院外经贸大楼三楼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谢工 电话:020-85648246
电子邮箱: qianxinhuagong@126.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