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2月16日电(记者 王雄 刘默涵)“你只要投6.98万元,未来就可收益1040万元。”这样的生意你信吗?有人反正是信了,而且信的人还不遗余力鼓动亲友也来“投资”。
在厦门市海沧区“未来海岸”社区,经常能看到一群神色警惕的外地人聚集在一起,吹嘘自己从事“资本运作”,他们甚至会振振有辞地说:“你知道这里为何取名‘未来海岸’吗?因为这个小区就是为我们而建的。”
提起这群人的身份,小区的业主和保安给出一致的答案——非法传销人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在海沧的很多小区像浪琴湾、蓝月湾和金海岸都有传销人员在活动,保守估计有几万人在从事这一行业。
一种叫“1040”的“毒瘾”
在新华网福建频道日前接到的一份网友投诉中是这样描述的:
目前在厦门海沧黄金海岸一带,有一自称为国家1040工程的传销项目,吸引着几乎4-5万外来人口聚集在那里,这种自称为几何式递增回报的投资项目,简直就像毒瘾一样疯狂吸引着那些想一夜暴富的外来人口们,纷纷地以各种方式联系自己亲人和朋友们来此……老家有位亲戚带着钱到那里去已经2年多,既没挣到钱也没消息,更见不到人,打电话都不接,弄的留守在老家的老人们寻死觅活,孩子上学没法安心。这种“项目”如果这么任意发展,它必将会牵连着千千万万家庭走向破灭,给社会带来无限的混乱……
记者了解到,聚集在海沧的传销人员鼓吹的资本模式被称为“1040工程”, 即入伙时交6.98万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还1.9万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万元。入伙后则要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整个团队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升总后每月拿工资10万-99万元不等。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所谓的“资本运作”。
更有迷惑性的是,这种模式还被传销头目包装为“自愿连锁经营业”。
来自安徽马鞍山市的罗小洪(化名)就被“自愿连锁经营业”的光环吸引了。今年9月,禁不住网友的游说,他辞掉了在广州的工作,加入了传销组织。
“我觉得这是一个纯资本的连锁经营业团队,这种模式能挣钱。” 罗小洪说,投资额按份计算,投资21份以上是“主任”,之后的级别不是靠本人投资,而是靠发展下线累计,达到65份成为“经理”,200份是“总经理”,600份成为“老总”。
面对执法人员人员的询问时,罗小洪说,他现在刚入门,还是“主任”级,但他仍然坚信,有一天他会成为“老总”级。
“重灾区”为什么出现在海沧?
在海沧活动的传销人员到底有多少?目前来看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但可以确定的是,未来海岸是传销的重灾区。
“我们那座楼,有不下100个传销人员经常进出。”住在未来海岸片区的居民老林告诉新华网记者,白天有很多传销人员在小区内上课、演讲,其中被传销人员租下的房子约有十几套。
未来社区居委会主任张羡花说,这些人大多来自安徽、河南等地,要么全家结伴,要么朋友同行,有着传销活动典型的通过亲情、友情拉人头的特点。
“他们频繁出入社区,跟本地居民也不熟识,没有正经工作,经常聚集在一起搞活动。”张羡花表示,早在2012年开始,未来海岸社区常年聚集着大量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外地人员3000余人,数量最多的时候达到上万人。
非法传销人员为何会选择未来海岸作为聚集地?海沧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怀书认为,未来海岸所在的蓝月湾等小区为厦门市建设最早的高端小区之一,房东当时大多出于投资需要购买,没有在本地自住,而且年代久远,有相当多房东已经不在国内生活。“这给传销分子聚集此地提供了可乘之机。最新动态,尽在厦门海沧“1040”非法传销泛滥 屡打不绝遇难题之中。”
一名工商执法人员则向记者表示,目前海沧发现传销人员的大小楼盘达到十几个,已经超出了未来海岸片区范围。
“打头斩腰扫脚”仍难奏效
12月11日上午8点15分,厦门海沧区未来海岸社区一处空地上,来自武警、公安、工商等各部门人员410余人在这里集合,进行今年海沧区社会综治工作第六次清理传销分子的大型联合统一行动。
当天的行动,执法人员带走了100多名传销人员,分了20个审查组进行清理。同时,执法人员还查获了大量活动目录、教学安排、传销手册、碟片等用于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资料。
从表面看起来,这些非法传销人员与寻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们神情轻松,甚至有说有笑,显然对这样的打击活动已经非常熟悉。
“他们大多数人会说自己是来这边旅游的。”海沧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张磊说,如果没有他人指证,执法人员又没有掌握直接证据的话,这些人大多会在24小时内就被放行。
面对非法传销活动的猖獗,海沧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怀书甚是苦恼。
“海沧区非常重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多次大型执法活动,而由公安和工商部门自己组织的打击传销活动更是频繁。”刘怀书说,对于非法传销,他们采取了“打头、斩腰、扫脚”行动,打头就是重点打击传销头目,斩腰就是打击传销组织的中层骨干,扫脚就是要把参与传销人员全部清理出海沧。
据介绍,在今年前5次专项行动中,海沧警方一共刑事立案52人,处以2000元到10万元不等行政处罚的50余人,教育劝离上万人次。
为了防止在前期被清理的人员再次返回海沧从事传销活动,执法人员给这些人专门建立了一份黑名单。警方表示,接下来将在海沧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清理力度,教育引导常住居民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打击传销,督导出租屋主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不过,这些严打措施似乎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海沧区委宣传部一位负责网络监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乎每天都要处理网友对非法传销的投诉。”
事实上,今年上半年,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联合海沧公安分局破获今年来福建省最大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抓获了18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冻结银行账户13个,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人民币。
法律有软肋 专家建议善用衍生犯罪处罚
“打击非法传销有三难:打头难,取证难,清理难。”刘怀书说,抓获非法传销人员后,他们基本不会配合,口供都一样,全说来旅游的,其他一问三不知,怎么办?只能关一天,就让他们排队出去了。
“最气人的是,连政府打击传销活动,也能被传销人员演绎成政府在帮助他们在净化行业,规范市场。”刘怀书告诉记者,一些传销头目因为证据不足被放后,还会给新人“洗脑”说,如果“1040工程”是非法的,警察怎么可能放他们,这是国家在秘密支持。
不过,在刘怀书看来,这些问题都并不致命,最要命的是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2010年5月,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追诉标准二”,要求“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定罪必须符合“下线发展3个层级,30个以上下线”。
刘怀书称,这一司法解释提高了打击传销的门槛,传销者也根据这一司法解释改变策略。“现在的传销组织规定,只要团队到29人就不再发展,就是抓了这条法律漏洞。这样即便被抓到,也难以被起诉定罪,无法给传销违法活动予以真正有力地打击。”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的执法者都面临和刘怀书一样的困惑,认为打击非法传销,法律有软肋。
对此,华侨大法法院副教授吴情树认为,法条是死的,在法律亟待完善的特定时期,对一些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积极参与传销活动者,应根据其在传销活动中衍生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灵活的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传销活动。 比如,在非法传销活动中,常常伴生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引诱受害人向他人骗钱等违法行为,其中向他人骗钱累计数额巨大的,应以非法集资或诈骗罪论处,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