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点灯、看广告赚钱其实是传销
每天只要通过手机微信“点灯”“看广告”就能赚40美元,这样的好事太诱人了。前段时间,一个名为香港“微视通”的投资项目在全国一些地方隐秘流传,殊不知,这其实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昨日,江苏省高院公布了一起特大组织网络传销案,陈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按加盟费分级别,称看广告能赚钱
被告人陈某、赵某在境外注册香港微视传媒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5月在内地上线,自称是美国电信和广告互动IA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行政总部在香港,运行总部在马来西亚。该公司号称独创了“人脉互动广告分销模式”,将广告加盟商、广告主、开发者和广告受众有效连接,广告商投钱做广告,其公司负责寻找受众目标。加入者只要缴纳200美元至6000美元五个级别的加盟费后,登录“微视传媒”网站注册即可成为会员。
会员可在手机微信上下载“微视传媒”及“微视通”软件,以线下成员团队加盟费达到2万美元、10万美元、50万美元、200万美元,分别将会员分为经理、总监、副总裁及总裁等四个级别,依据不同的级别设置不同比例的“直推奖”,并承诺数月即可回本营利。
当年7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微视通”是网络传销。“微视通”一面连着广告商,一面连着加盟商。“微视通”让加盟商点击收看推送的图文广告,从而提高广告的送达率与曝光率,并获得酬金。而要加入该组织,就要交钱。出的钱不同,加盟的级别也不同,获得的回报收益也大有区别。
除了收看广告可以赚钱外,还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起“点灯传递正能量”赚钱。“点灯”网页是由“微视传媒”微信公众号提供的,每天通过微信进入这个网页,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生成“点灯”分享给朋友,就能获得收益。最新动态,尽在微信点灯、看广告赚钱其实是传销之中。“这样算下来,如果一次性交6000美元,每天就能获利40美元。”而且除了这些固定收益外,发展下线加入后,还有动态奖励,其计算方法十分复杂,但该公司开发了一个专门的软件进行计算,让收益一目了然,很能吸引人。
骗走4个亿,12名被告人获刑
但事实上,这家公司是个名副其实的“皮包公司”,他们根本就没有正当合法的公司业务,也没有拉什么广告商投钱。他们放在微信里供人点击的广告,都是从网上随便拷贝过来的。为了增强欺骗性,让人觉得公司业务量很大、客户很多,他们每天都会更新不同的广告,但每一条广告都不会带给他们一分钱收益。他们的收入全部来自于各级加盟商的投入。而加盟商虽然可以通过赚积分兑换钱,但他们设定了种种限定条件,让真正能赚到钱的人很少,大多数人的投入都是有去无回。2014年5月,被告人陈某和赵某很快在盱眙地区发展下线徐某等80余人,层级达到六层以上,涉案金额达200多万。随着该组织的不断壮大,传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至2014年9月,被告人陈某从微视传媒传销组织收取的4亿余元传销资金中分红约1.02亿元。
江苏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判决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11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4年10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8万元不等。通讯员 王成 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