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3800元,赚取381万元;投资69800元,赚取1040万元……如此低投入高回报,你心不心动?打着这样一个“连锁经营”的名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今年51岁的王某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就晋升为传销“老总”,三年内发展下线人员30余人,从中获利198万元。
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传销套路】
五级三晋制、1040工程
2012年3月,王某接到电话,电话那头的妻子告诉他,她的朋友吴某在长沙生意做得很好,让他赶紧过去取取经。您可以阅读传销“老总”进监狱 以纯虚拟份额作为“产品”发展下线这条新闻的详细信息。王某赶到长沙,热情的吴某(另案处理)招待了他,并不失时机地向他宣扬所谓的“连锁经营”项目。
据王某交代,这一项目采取五级三晋制模式,传销人员最初可每人缴纳3800元购买1股份额获得入伙资格,最多可购买21股。按其业绩发展情况,从低到高将传销人员划分为业务员(累计股份1-2份)、组长(累计股份3-9份)、主任(累计股份10-64份)、经理(累计股份65-599份)、老总(累计股份600份以上且发展下线29人以上)五个等级。
这一项目是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上下线关系。每人可发展3名下线,3名下线再分别发展下线,下线的股份可累加至上线,如此反复。在这个过程中,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按比例逐级瓜分,直至拿满1040万元后退出这一项目。
【传销心理】
巨大利益让人迷失自我
“发展一个下线可提成6000多元,间接发展一个下线可获利1000元至2000元不等,下线越多返利越多,我已经赚了不少,你可以考虑一下。”听着吴某的游说,王某心动了,先后购买了21股。
拿着吴某的这套说辞,王某又开始发展自己的亲友、同事、老乡等,一一将其变为自己的下线。2013年11月,王某成功晋升为“老总”级别。
在庭审现场,王某承认,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彻底迷失了自己。2012年至去年,他先后通过“宣讲”“家庭会”等方式诱骗、发展下线人员30余人,从中获利198万元。
但他忘了,利益一向与风险并存,触碰法律终将得到应有的惩罚。去年,平阳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很快将王某抓获归案。
【法官说法】
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的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