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三名“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头目提起公诉。欢迎查看以“资本运作”为名领导传销活动 三名“大家长”被诉的最新信息。 李某于2011年6月份在广西北海市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并直接或间接发展了陈某、汤某等人,随着下线人员的不断增加,李某晋升为老总级别成为该组织的“大家长”。陈某和汤某于2012年9月份加入“资本运作”组织成为李某的下线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诸多下线,并协助李某管理团队,给新人上课培训,教授他人邀约、发展新人的方法和技巧。
2015年5月份,为了逃避北海市公安机关、工商局等执法部门的打击,李某将其下线几十名传销人员转移到防城港市继续发展“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分别在两个小区秘密组织传销人员上课培训和发展新人加入,后被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发现并抓获。
办案检察官介绍,“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也称“1040”工程,是发起者以北部湾建设发展和国家建设发展需要资金作为谎言,骗取他人向该组织缴纳3800元至69800元加盟费成为该组织的成员,所有的成员按照层级结构组成体系,实行“五级三晋制”,根据发展人数和缴纳加盟费的多少晋升为相应的级别,并因此获得相应的提成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