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四川省工商局与四川省公安厅从9月底开始至12月底在四川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打击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为名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明确提出,此次行动,公安部门负责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的刑事打击,工商部门负责对一般参与人、违法人员的行政查处以及所涉公司的监管、整改和取缔。各地要加强区域协作,互通情报,需省局协调的事项,及时报告。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最详细的四川工商公安联合打击新型网络传销直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