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某等传销人员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王某某、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5年5月27日,熊某某(另案处理)以找工作为名,将其叔叔郝某某骗至市中区李某某所在的传销窝点,并骗走其手机。李某某安排李某甲等5人(均另案处理)以陪其打牌、聊天为由,对其进行看守。郝某某因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与李某某发生争执,被李某某等人殴打、威胁。2015年5月29日9时许,被害人郝某某借上厕所之机,打开大门欲逃离传销窝点,李某甲等人随即进行追撵。郝某某被迫从四楼跳楼逃离,致左下肢髌骨骨折。阅读身陷内江传销 两男子被逼跳楼 三名传销人员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获重刑信息,获得最新资讯。
2015年6月9日至6月12日期间,被害人白某某被其他传销窝点转至李某某所在的传销窝点。为了让白某某加入传销组织,李某某先后安排王某某、申某某及罗某某等人(另案处理),采取反锁房门、外出跟随、睡觉监视等手段进行非法拘禁。2015年6月12日22时许,白某某趁传销人员不备,从该传销窝点窗户跳楼逃离时坠楼身亡。
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被告人王某某、申某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彭小友 记者 曾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