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整顿各类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关键之际,依然有地方平台铤而走险,据爆料 横琴稀贵涉嫌以现货交易之名违规开展期货交易,投资者三天内亏损近40万,维权路漫漫。
据读者集中反映,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以现货乙二醇之名进行原油期货交易。交易实际上没有实物交割,完全是虚拟交易,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T+0全天24小时交易,即买即卖,不限次数,低保证金,高杠杆(20-50倍)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这一系列特征都符合期货交易的定义。
读者质疑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并不具备期货交易资质,并主张此前签订的合同及在平台上进行的交易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部分读者已就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涉嫌诈骗、非法交易等问题向当地政府部门发起投诉并向警方报案。
三天内亏损近40万 维权路漫漫
据读者李建军向和讯网描述,他先前在网上加入了一个名为“短期盈利”的炒股QQ群,群里有一位“韩老师”一直给大家做一些炒股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向大家推荐股票,大家根据他的推荐挣了些钱。“韩老师”由此赢得大家的信任后,嘱咐大家拉来更多的朋友加入QQ群。
去年下半年股市行情走弱后,“韩老师”开始吹嘘炒现货能轻松赚大钱,并可以当天买当天卖。于是,李建军通过借贷等方式筹集了50万元本金,在韩老师的指导下于去年九月在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107号会员单位珠海横琴钰钧鑫稀贵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开了户。而后,他跟着“韩老师”的喊单操作,3天不到便亏损了近40万元。其中仅手续费就损失高达1万元,这与最初承诺的万分之六有着天差地别。
李建军表示,刚开始他以为是投资亏损,而当他看到了媒体报道的国家打击非法现货交易平台的视频后,才恍然大悟,发现与其遇到的骗术如出一辙:会员单位通过居间商(即喊单老师)虚构第三方存管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客户发出购买指令,还没收到货,资金第一时间就到了会员单位账户,然后通过虚假交易,只是在软件上走个形式便转入了会员单位的账户。
“交易流程中完全不涉及真实货物,也不存在仓储、物流的流程,完全就是虚拟交易。”李建军向和讯网表示。
李建军认为,平台和会员单位联合利用虚构的交易平台,虚假K线图,虚构的第三方存管,进行虚假原油交易,隐瞒事实真相,非法获取被骗人财物。
“我们通过向人民银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发现开户时宣传的所谓第三方存管其实完全是骗人的。今日视点尽在横琴稀贵涉嫌以现货交易之名违规开展期货交易。”他说。
之后和李建军有着相同遭遇的人共同成立了横琴稀贵维权的一个群。李建军声称,群里近50位受害者被骗共计高达1900余万元。他们奔赴广东,寻求当地政府公安支持开展维权行动。
李建军称,之后会员单位联系他们,表示愿意对其进行部分款项补偿,但是拒不承认过错。李建军向和讯网出示了会员单位与其签订的《和解协议》及《撤销投诉声明书》,在其中会员单位强调补偿仅为救助费,而非表示认同受害者的主张或索赔,并要求受害者撤销对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以及会员单位的投诉,放弃针对交易中心以及进一步向政府部门投诉以及法院诉讼的权利,对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并且退出维权群体行动。
此外,根据和讯网获得的一份当地信访办投诉处理情况报告显示,自2015年12月以来,当地信访办、金融、商务等部门陆续收到30余宗针对横琴稀贵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的投诉举报材料,主要反映前者存在非法集资、诈骗、非法交易、工作人员喊反单等问题,致交易商亏损,要求政府查处并赔偿损失。
关于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以及会员单位存在非法交易问题,当地信访办表示该中心是经广东省商务厅批准成立的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属创新型企业。目前广东省乃至全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行业规范,处于探索之中,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加政府监管。针对交易商反映的问题,省、市、区商务、金融部门均介入处理,并协调横琴稀贵交易中心及会员单位对部分确有困难的交易商进行了人道救助,并责令将饱受争议的石油产品下架。
对于分歧过大,难以达成协议的,政府部门要求交易商按照《入市协议》有关纠纷解决条款约定,并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院进行裁决。
“我们怕打官司到最后,这个公司跑路了。所以许多人选择和解,虽然只是部分的赔偿,但总归是落袋为安。”李建军说。
横琴稀贵涉嫌以现货交易之名违规开展期货交易
争议焦点:是否是期货交易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和讯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找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发现其经营范围内并不包含期货交易。根据公示系统信息显示,该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石油化工等商品现货的交易交收服务,并为其提供电子交易平台。
和讯网就此连线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对方表示横琴稀贵交易中心横琴稀贵交易中心开展的交易业务并非期货交易、该司组织开展的乙二醇商品并非原油、商品价格走势并非虚假K线图。
针对是否是期货交易,横琴稀贵交易中心声称其平台上交易的标的物是现货商品(横琴银、乙二醇),并非期货合约,因为交易参与主体在交易时不能确定所有交易要素(比如交割时间、交割地点等),故并不具有期货合约交易所具有的高度标准化的特征;此外,交易锁定的价格是“现货价格”(即时价格)而不是期货价格(未来价格),交易参与主体进行交易采用“实时”的、“当时”的市场价格,并非未来某一特定时间的价格。因此,横琴稀贵交易中心的交易模式不属于满足期货交易特点的高度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其买卖的标的物并非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
对于这一点,法律界人士向和讯网表示,商品现货市场是否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行为主要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看交易目的,二是看交易方式。根据证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以下简称《认定标准》),如交易目的不是实物交收或不必交割实物,而是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的,即满足了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而若交易形式具有以下特征:(一)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二)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则满足了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形式要件。
证监会办公厅在《认定标准》中进一步明确,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而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从交易目的来看,受害者在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交易并没有实物交割,也并非以此为最终目的。根据《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一)实物商品;(二)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而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交易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
而从交易形式上来看,根据受害者签署的《交易商入市协议书》中保证金条款以及受害者提供的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交易软件截图来看,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开展的所谓现货交易具有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等特点。“除了交易的价格是变化的,其他要素都是固定,我们也不知道交易对手是谁。”李建军表示。
根据上述情况来看,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所谓现货交易在交易目的和交易形式上均有明显违反证监会上述规定之嫌。而关于原油交易的争议,上文当地信访办投诉处理情况报告已有定论。针对K线图造假,双方目前似乎都缺乏进一步的证据。
此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就一起类似交易形式的黄金现货交易纠纷案件做出过裁定,或许对本纠纷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在恒泰大通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与黄效梅合同纠纷一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高民申字第2732号民事裁定书最终认定:“恒泰大通公司以国际现货黄金市场价格为基础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买卖价格,客户在开通买卖账户后,可以进行多次买卖,在预付款买卖模式下,客户不进行实物交割,这种交易实际为黄金合约的交易,没有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买卖的目的并非收取黄金制品的实物,而是通过买入卖出实现盈利,且具有多客户集中交易的特点。因此该操作流程实为买卖恒泰大通公司设置的黄金合约,符合期货交易的特征……恒泰大通公司未经批准设立黄金交易平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事实上,读者针对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投诉并非个案。去年12月1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大连公开演讲中表示,全国各地商品现货交易机构相当部分违规变相隐蔽开展期货交易,某交易平台在三年里赚了几十亿元。在此背景下,近年来证监会多次重拳整顿地方交易平台。今年1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要求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应文中人物要求,李建军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