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新坑”不断涌现 本质就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
来源: 新快报
记者说
“理财投资要对自己的资金负责,投资前要基于理性的分析,继而判断是否投资。培养投资理财常识非常必要。”
“3·15”将近,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最好的维权方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尤其是近年来,新型金融骗局不断涌现,无论是问题P2P平台,还是虚拟币、微商等不同形式的案例,褪去其“新金融”的外衣,其本质都是涉嫌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然而一旦陷入坑中,维权之路漫漫,少则一两年,多则遥遥无期。有业内人士提醒,在实际中,轻易赚钱的途径还真没有。切记不要将所有资金投资到一种产品中,投资理财还要切记分散投资,“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实习生 樊梦迪/文
案例1
云在指尖被查处,当心“微商传销”的骗局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产品,在家里发链接,就能轻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段充满诱惑的描述,最终让260万人陷入微商传销骗局。
2016年10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已结案,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微信方面也已将“云在指尖”相关公众账号封号。
“云在指尖”只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其实这是一家微商分销平台。微信用户只要分享了“云在指尖”的链接,且被其他人关注,这位分享链接的用户就能成为“云在指尖”的会员,此外,关注链接的在该商家买任何东西,分享人都可以获得该笔消费利润40%的收益;同时会员可以发展代理,如果会员下面一级的朋友买东西,可从第二级直到六级都可获得利润的10%,从第7-8级可获利润的6%。
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早在2015年底全国工商系统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座谈会上,WV梦幻之旅、云在指尖、商务商会、中绿资本运作等就被认定为网络传销。
新型传销套路深,不要轻易信!
建议
随着互联网、社交软件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组织也打破了常规的面对面、口相传的方式,令传销组织的网络搭建和资金聚拢变得迅速可得。对此,新快报记者总结如下“套路”:
首先,新型传销迷惑性更强,极易被包装成正常商品销售,例如入会后会员折扣、分享朋友圈返现等。但是商品都是保健品、玉石等市场价格不透明等商品。
其次,由于每次骗取金额不大,但是扩散极快,受骗人数极多。得益于社交软件的庞大用户群,微商传销的入会门槛也低,金额往往在几百元到一万元之间,再加上不需要活动场地,仅仅一部手机就可以参与。
但是,这类传销组织一般都宣扬不劳而获,常常打出“轻松赚钱,月入N万”等噱头,热衷宣传高大上的背景来引诱更多贪慕钱财的人加入。
“在本质上,只要抓住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下线,形成层级网络;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这三个主要特征,就一定能把传销揪出来,”有律师提醒。
案例2
伪国资系P2P,“挂着羊头卖狗肉”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2335家,其中国资系平台数量为171家,目前,共有16家国资系平台处于停业状态或是问题平台。
去年,有业内人士更爆出:“国资平台可以交易”,“儿子辈”的国资背景“喝茶费”每年300万-500万元不等。比如2016年底爆出问题的“深鹏金服”。用一句话总结就是,隔了五层关系才跟国企沾边,并且入股四个月后国企股东就闪退。
工商信息显示,2016年8月30日,公司投资人从陈杰(自然人股东)变更为北京深航颐和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法人股东)、陈杰(自然人股东),以及民京控股有限公司(法人)股东。仅4个月后的2016年12月28日,公司的企业信息再一次变更,变更后投资人里已没有深航颐和的身影。另外,无论是深航颐和还是两家法人股东企业,都不属于国企。新快报记者根据法人股东企业再层层向上查询时,相隔了五家公司,才最终发现了国企“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身影。
建议
学会识别伪国资
去年以来,部分打着“国资系”标签的平台,也先后出现问题。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春影提醒投资人,须注意主动识别P2P平台国资背景的真伪。
王春影指出,背靠大树虽然可以为平台增信,但股权层级越多、股权比例越低。股东是国属还是省、市、区属,都会影响国资股东对P2P网贷平台的增信实力。
据了解,为了抱上国资的“大腿”,一般有以下几个手段,首先是偷梁换柱,平台与国企没有股权关系,却故意混淆国资概念,把非国企认定为国企来误导投资人,比如在公司名字中有“国、昌”等似国企名字的字样,从而混淆投资人;其次是变动移出,即设立之初确实有国资股东参股,但后来国资成分退出却没有公开声明;再次就是多层参股或控股,平台与国资之间只有间接联系,比如自己公司是国资公司子公司持股的某个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可能都是曾孙辈,却硬是号称“国资系”;还有就是虚假宣传,比如购买国企背景空壳公司或者借助某种关系成立一个壳公司等。
识别伪国资的方式,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P2P平台的股东登记情况,并着重留意是否有异常经营、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的情况。
案例3
新型理财方式,真金变积分还可以消费?
缴纳1万元的会费,就可获得1万个全球兑购物券,用于在全球兑网购平台上兑换商品。不仅如此,平台还赠送市值1万元的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GD-Super,简称ES),积分可以增值,还可以提现。这种所谓的“新型投资理财方式”,实则是以虚拟货币为噱头进行网络传销,而会员的投入往往血本无归。
这起在去年底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破获的“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截至案发,该组织共计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201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裴某、王某芳夫妇创立未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空壳公司),租用境内外服务器,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全球兑网购平台以及12个会员平台,以交易所谓虚拟货币加密数字资产——“网络黄金超值积分”(简称ES)为名,以“静态收益”、“动态收益”两种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人员加入。
事实上,参与者最初得到的这个ES积分只是参与者网络账户内的一个数字,想要把它转换为真金白银,需要遵照公司内的一系列规定,比如只能提取升值部分而不能提出本金,而即使提取升值部分也仍有种种限制。而积分的涨幅是由犯罪嫌疑人裴某根据财务报表自己来操控的。
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实际上是网络传销
建议
近年来,“虚拟货币”类案件集中爆发,以“数字货币”等新概念伪装,一般涉及传销、集资诈骗、诈骗等多个罪名。此类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网络传销案件,较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有业内人士提醒,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微信营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掩盖其发展下线牟利的本质。许多会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普通百姓一旦陷入其中,最后会血本无归。
律师建议,此类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网络传销案件较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投资人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不要被利益蒙蔽双眼。而相关专家亦呼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监管条例和细则。快速准确的资讯,实用的信息,深度的报道,追踪直销热点,尽在互金“新坑”不断涌现 本质就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