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尖锐湿疣和女性有什么区别?
人体细胞免疫状态是影响CA发生、转归的重要基础之一。细胞免疫比体液免疫更为重要。临床上伴细胞免疫缺陷的尖锐湿疣患者皮疹常持续不退,其外周血中抑制性T细胞数增多NK细胞功能低下,r-干扰素和白细胞介素2产生减少,而消退疣皮损中常常出现活化T细胞和NK细胞的浸润,部分角朊细胞HLA-DR阳性。
免疫抑制或免疫缺陷时,生殖器HPV感染和HPV相关疾病的发生率均增加。尖锐湿疣中辅助性T细胞耗竭,CD4/CD8比值倒置,其值<1。在CA病人的外周血中,发现抑制/细胞毒性T细胞百分率显著增高,辅助/诱导性T细胞的比值和辅助/抑制T细胞比值均降低。尖锐湿疣治疗方法众多药品中以疣克/搭档效果显著可有效防止尖锐湿疣复发。宫颈CA和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CIN)病损中朗格罕细胞明显减少。CA中NK细胞 产生r-干扰素和白介素-2减少。鲍温样丘疹病和肛门生殖器癌者中NK细胞对含有HPV-16的角朊细胞的溶解活性下降,可能是对疾病特异性靶细胞的识别缺陷所致,宫颈CA的角朊细胞不表达MHCⅡ型抗原(HLA-DR),无此抗原提呈功能可以破坏免疫监视作用。
尖锐湿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引起的皮肤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好发于男女生殖器及肛周,男性以冠状沟及包皮系带周围最常见,女性以后联合、小阴唇内侧最为常见,也可见于阴道口、阴道及宫颈粘膜上皮等部位,潜伏期1-8个月不等,治疗主要是外用药物、冷冻、激光、电灼及电干燥等具体需要视病变的大小、部位、数量及患者的全身情况,尤其是机体的免疫状况而定。因皮肤病的直观性是比较强的,您比较适合哪种治疗方法,建议您及时就医,明确诊断病情后再有针对性进行治疗,避免盲目处理用药,以免使病情加重。
孕妇治疗尖锐湿疣的原则:
女性容易感染尖锐湿疣,但孕妇更加容易感染尖锐湿疣,孕妇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不仅关系到自己,更重要的是还有下一代。尖锐湿疣又可称为生殖器疣,女性常发于生殖器、阴道内、宫颈内等部位,少数患者发于直肠、口腔。长在生殖器部位的尖锐湿疣,对于孕妇来说危害很多,它不单纯影响孕妇健康,还影响胎儿健康发育。因此,孕妇尖锐湿疣治疗要及时,治疗过程还要遵守一定的原则。
在妊娠期尖锐湿疣增长速度快、治疗后见效慢,最重要的是母体的尖锐湿疣可能会传染给宫内胎儿,或在孕妇分娩过程中胎儿发生尖锐湿疣感染,也可能在治疗尖锐湿疣时发生流产、早产等。少数患者不经治疗尖锐湿疣损害也可能逐渐减少、缩小、甚至完全自行消退,但大部分孕妇患者需要治疗。
为了保证胎儿更健康,医生会建议怀孕初期的患者终止妊娠。对于坚持生育的孕妇在治疗尖锐湿疣过程中,若损害数目不多,可一次性彻底去除损害;若损害数目较多或皮损面积较大的患者,建议分期治疗。对于损害较多、较大的患者来说治疗后会很快复发,如果你正处于妊娠晚期(即将分娩者),可采取保守的办法,即不进行治疗或只去除个别较大损害,其余的损害不治疗,等待产后再作处理。如果患者由于损害大而产生压迫感;或阴道内、外阴的尖锐湿疣损害出血还是需要治疗。
为了避免分娩时婴儿感染尖锐湿疣,建议进行剖宫产,避免经阴道分娩,尤其是宫颈及阴道壁有尖锐湿疣的孕妇要注意,以免造成婴儿的尖锐湿疣感染。
治疗过程中注意事项:使用不易对全身产生毒副作用的药物;要勤洗外阴部,保持外阴部清洁、卫生,保持局部干燥;注意休息、避免疲劳,加强营养,提高机体免疫力,以提高抗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