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产地: | 北京北京 | 商品分类: | 个人护理 |
产品规格: | 推广信息 | 参考价格: | 240-280 |
发布者: | 王先生 | 发布日期 | 2011-6-1 |
联系电话: | 用户网址: | http://www.banjiaba.net |
无合同纠纷举证难 北京市民周先生要从北五环搬到西四环,在网上找了一家搬家公司。事前他了解到,北京市规定,搬家公司的货车上午7点~9点、下午4点~8点不准在四环辅路内(含辅路)通行,因此他和搬家公司约定中午12点来搬,并再三嘱咐不要晚了。谁知搬运工直到下午3点才姗姗来迟,因为忙着搬东西,周先生也没顾上和他们理论。搬到新家后,才发现搬运车是从西五环绕回西四环的,多花了100元的运费。周先生认为是搬家公司迟到导致车辆无法走西四环,多出的路费应该搬家公司承担,但搬家公司拒不认账,最终周先生多付了70元。 济南市民李先生请搬家公司往新家运钢琴,电话里约定搬运费150元。但还没开始搬,搬运工人就想按每层楼10元的价格向李先生收取“楼层费”。李先生质疑他们额外收费,他们只好作罢。到了新家后,发现钢琴无法横着搬进电梯里,必须竖起来,搬运工便要求李先生再交纳100元钢琴竖立费。李先生不同意,他们就威胁说要扔下钢琴走人。 几经波折,钢琴终于被搬到李先生的新家。运费和钢琴竖立费总共250元,李先生给工人300元,他们却只找给20元,说扣下的那30元算作小费。李先生说:“我对他们的服务根本不满意,咋能给他们小费?但又怕争执起来吃亏,就没敢追究。”李先生最后一算,他实际支付的费用比约定的运费多出了130元。 从前楼搬到后楼,仅仅几百米,西安市民叶女士却发现实木家具被搬家公司弄得伤痕累累。衣柜、书柜上共有10多处划痕,有的较长,有的磕掉了一小块漆,衣柜上一个小柜子门的合页也掉了。找搬家公司赔偿时,因事先没有书面约定,双方迟迟未达成一致。 她多次电话联系搬家公司,搬家公司先提出赔偿200元,后追加到300元,但叶女士认为应该赔600元,双方没谈拢。叶女士懊悔地表示,如果当时能签个协议,现在赔偿就好解决了。但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说,给单位搬家才签协议,和私人都不签。 黑搬家搅局市场 据北京市12315、96315热线公布的信息显示,仅3月份就接到搬家服务类咨询32件,消费者反映搬家公司经常出现不按时到场,搬家时将物品损坏、丢失,擅自涨价等侵权行为。因为消费者未与之签订合同,导致很多投诉无法受理。 没发票、没合同成了搬家公司的“潜规则”,搬完东西直接收费就算两清了,此后消费者发现什么问题,搬家公司都可以不认账。一名曾当过搬运工的小伙子对媒体表示:“我在搬家行当干了5年,从来没有签过一份合同。” 搬家市场为何如此混乱?业内人士表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准入门槛太低。2004年4月国家出台的新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把搬家运输划入普通货运,车辆数量以及是否需要专用车辆等条件基本取消,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大量普通货运开始涉足搬家行业,强占正规搬家公司市场。 除了门槛太低外,一些黑搬家公司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使得搬家市场一片混乱。这些搬家公司由于经营成本很低,因此经常用低廉的报价来吸引客户,甚至展开不正当的价格竞争,最终使整个搬家市场受到损害。有的搬运公司甚至是皮包公司,临时雇人和车,对于搬运工人的行为也无法约束。济南市道路运输协会通讯部部长张钦宝介绍,早在2007年7月,济南市交通局就曾对济南市的搬家市场进行过摸底调查。他们初步估计当时济南城区的做广告的搬家公司有400多家,但当时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搬家公司却只有19家。 搬家最好书面约定 陕西西安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马世群表示,目前搬家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东西被损坏了,家具放不到合适的位置,搬完东西又要加收楼层费等。而这些消费者事先与搬家公司大多都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出现纠纷后较难解决。 消费者协会建议,在目前整个行业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与搬家公司签订一个书面的约定,把搬家的一些细节写进去,包括搬家时间、地点、价格等,贵重物品还应注明数量以及实际质量等,并对赔偿标准事先约定,由双方认可签字。 消费者付款时,也应向搬家公司索要收费单据,作为日后投诉、解决纠纷的凭证。 搬家公司在搬家前,也应该对物品进行检查,特别是检查裸装的物品是否有划痕、凹陷等,并当场告知消费者,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