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平影影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欢迎查看“云在指尖”被定性为传销 微商或大洗牌的最新信息。”这几句广告语,曾经让“云在指尖”微信商城火爆了整个朋友圈。
但就在近日,“云在指尖”被湖北省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性为传销。随后,微信方面迅速封停“云在指尖”相关公众账号,并表示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
业内人士认为,“云在指尖”的定性只是信号,微商行业或将面临大洗牌。
“云在指尖”被定性为传销
“云在指尖”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但从2015年开始,“云在指尖”涉嫌传销的质疑声就没有断过。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显示,“云在指尖”于2014 年10月31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至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利用微信进行。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4月接到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涉嫌在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咸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此外,截至案发时,“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
微信团队称,“云在指尖”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是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也同时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微信团队还表示,对于类似传销的多级分销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揭秘其八级会员结构
那么,“云在指尖”到底是怎样的机制呢?
该商城宣称,消费者只要在该网络商城消费128元的产品,就能自动升级为“指尖管家”,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可以拿八代的奖金。
按照“云在指尖”的会员机制,当你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你可以拿40%的利润,当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荐一个管家(第二代)时,你可以拿10%的利润。推荐到第三代至第五代时,你可以提取10%的利润。推荐至第六代有8%的利润,推荐至第七八代时则有6%的利润。
依照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传销一般为三层或三层以上结构,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起来的人员数量作为获取报酬的依据,所获报酬来源于被发展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缴纳的“入会费”。
“传销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个是拉人头,通俗地说就是买卖人头,如拉人入会、拉人买商品等,但商品实际上是一种工具,售价远高于实际价值;另一个就是采用层级计酬的方式,就是说上线向下线收费,还向下线的下线收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而“云在指尖”完全符合这两种特征。
电商观察人士鲁振旺认为,“云在指尖”的模式是典型的传销,只不过是通过电商、微商来快速实现。
“这与线下传销动员亲友、加入门槛较高不同,线上传销的关系网更大,加入门槛较低,传销方式也更隐蔽,‘云在指尖’的会员可通过微信朋友圈快速拉下线,消费一两百元就能加入会员,然后让每个人再去拉下线。”鲁振旺说。
微商行业或将大洗牌
也有法律人士认为,以前法律对传销,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所谓三级分销等经营模式的界定并不明确,“云在指尖”被认定为传销后,给利用微信进行所谓分销的违法网络传销提供了界定依据,今后微信或将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审核和打击力度。
目前在微信朋友圈中,不少微商打着传销的擦边球运营,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传销嫌疑。
一直以来,微信方面都在不断加大对这方面的打击力度。
去年2月16日,腾讯官方微信账号“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公告,公告称将对采取三级分销(传销)模式的微商进行封杀,一旦发现非法分销类账号,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之后有大量账号被封停。截至今年7月,有相关数据显示,微信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十大三级分销平台。
如今,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次对“云在指尖”的定性只是信号,微商行业或将面临大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