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号是世界环境日,央视曝光了之前针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违规污染排放的调查,这家始建于1958年,现在年销售额近50亿元,位列全国医药“百强企业”,这样一个企业居然长期排放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
然而,这并不是哈药集团首次被曝光,早在2009年,人民日报就披露了哈药总厂长期释放怪味,当地媒体平均两年掀起一轮舆论监督热潮,但一阵阵疾风过后,怪味却依然浓郁。
此次媒体曝光之后,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曾专程赴京向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异地致歉,意义寥寥。那些整日被超标排放的物质所毒害,那些苦苦投诉多年而至今未果的当地居民,在哈药终于鼓起“致歉”勇气时,甚至还是被惯性地忽视了。我们有理由怀疑,哈药企业的血管里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样一家道德缺失的企业,消费者能否用脚投票来表明立场?监管部门存在的到底是体制的欠缺还是有意的不作为?
——哈药超标排污事件系列观察之九
人民日报曝光两年无果 哈药缺的是"钱"还是"德"?
2011年06月05日:央视曝光:哈药总厂硫化氢气体超标千倍
在哈药总厂的院内,大家可以看到是烟雾缭绕,并且散发着非常大的恶臭,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地方是不是可以通过密闭的方式把它封起来。但是现在可以看到水面上漂着这样的气雾,味道非常大。这也应该说是一个恶臭的源头。
记者几次深入哈药总厂厂区调查,了解到产生臭味的主要原因是药厂青霉素生产车间发酵过程中废气的高空排放,以及蛋白培养烘干过程和污水处理过程中,无全封闭的废气排放。两年前,黑龙江省多位政协委员曾就此问题联名提案,并提供了对药厂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检测的结果,发现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均超过国家恶臭气体排放标准。据记者了解,废气排放严重超标,长期吸入可能导致隐性过敏,产生抗生素耐药性,还会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呼吸道以及眼睛刺激等症状。
2009年8月4日:人民日报:哈药总厂怪味难除,“差钱”还是“差决心”?
哈药总厂,哈尔滨的一张“名片”,利税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成、每年销售收入40多亿元;此外,它带给哈尔滨市民的,还有多年挥之不去的“药厂怪味”。在城市GDP与市民健康面前,究竟该如何抉择?根治“药厂怪味”,究竟是“差钱”还是“差决心”?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日前,记者驱车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学府路109号的哈药总厂。当车行至几个街区之外时,一股怪味便涌进车内。初闻称不上刺鼻,但越闻越觉得恶心。
“半夜经常会被药厂排放的臭味熏醒。”学府路125号的食杂店店主告诉记者,他住在这里多年了,附近居民每天都在忍受着,有条件的早都搬走了。
人民日报:哈药总厂怪味问题续 厂方考虑搬迁三个重污染车间
据哈尔滨市环保局副局长周林波介绍,哈药是建国初期建立的企业,近年来政府和企业累计投资4亿多元治理污水废气排放,实施了21个项目的改造。但国家目前只有对硫化氢和氨的排放标准,怪味生成的成分复杂,其他成分无法检测也没有国家标准。哈药集团已经在考虑搬迁规划,届时将搬迁三个污染重的车间,目前正在选址。
他还表示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排查污染环节,减少污染现象。另外,企业近来加大了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相信年底前排气味道会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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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状告哈药总厂污染致病 立案两年才开审
近日,全国知名企业哈尔滨制药总厂废气废水污染被曝光,引起全国震动。但鲜为人知的是,有一家兄弟父子三人,已经被这家全国知名医药企业“臭了十年”。至今,他们状告了哈药总厂3年多,却得不到任何结果。
哈尔滨市民刘珉、刘璋兄弟的房屋,距离哈药总厂的污水处理池只有约40米的距离。
从院子的矮墙望出去,眼前就是巨大的污水处理池。“去年10月左右才加上了盖,原本都是无盖的,敞开蒸发。”
在这样的距离,哈药总厂的废气臭到什么程度?刘珉举了一个例子,他曾把新洗的化纤裤子晒在院子里,回头穿上。“在公交车上,老有人捂着鼻子躲我,我很奇怪,后来才知道,是裤子吸附了臭味啊!”
说这话的时候,51岁的刘珉已是满头白发。
10年到今,他已经能“闻出3种不同的臭味”:“这是青霉素的味儿,臭鸡蛋味儿是污水处理厂的硫化氢,粉尘又是另一种臭味。”
他也尝试在院子里种黄瓜,但是黄瓜一开花就开始枯萎。
哈药被曝污染“惯犯” 7年前就被要求整改
6月8日,一位哈药集团人士向记者透露:“下周一,哈药股份将会召开董事会讨论搬迁方案并表决,有可能在6月14日公布结果。”
这是个迟来的好消息。事实上,哈药总厂的污染问题,并不是近期才暴露出来的。
早在2004年,哈市环保局就对哈药的空气污染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其整改。2007年,环保局再发整改通知,要求哈药总厂四个生产环节增设污染防治措施。其间,哈药一度非常接近治理达标。
但随后的2009年,哈药总厂的空气污染问题再次被曝光,当时媒体报道称,哈药总厂散发的怪味蔓延到10公里之外,几乎接近黑龙江省政府所在地。纵览天下直销信息,聚焦人民日报曝光两年无果 哈药缺的是钱还是德?。
而早在2008年初,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田家玮等人就曾进行联名提案,就哈药总厂的污染问题,提出了“整改、搬迁、核心部分搬迁”等一系列建议,之后几年间,哈药始终表示其一直在四处选址。
哈药污染事件,道德之殇与法律之殇
哈药事件是道德之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未成熟期,虽不能一概而论,但很多企业往往会为了利润而将商业道德、社会责任抛之脑后。在资本的眼中,增值是其唯一的目的。与资本讲道德和责任无异于与虎谋皮。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还不算成熟,既使在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下,企业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哈药事件是法律之殇。企业不能自律,那么强烈的市场负效应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害只能依靠法律的最后防线来守护了。人们对法律寄予了厚望,但结果却也不甚乐观。2005年以来,哈药厂周边的群众就投诉不断,可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