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称微商有类传销 媒体细数多层分销原罪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综合)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3日举行媒体沟通会。已经连续4年向两会提交建议的马化腾,今年拟提交针对七大热点问题的建议,涉及发展数字经济、数字文化产业全球竞争、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打造粤港澳科技湾区、深圳加快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等。
马化腾在媒体沟通会上
此外在记者问答环节,马化腾还一口气回答了26个问题。整个发布会共持续了2个小时。
微商监管:“警方和我们也很无奈”
对于现场记者提出的“微商”监管问题,马化腾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下,腾讯也很无奈。
马化腾说,从“微商”的发展态势来看,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一两年前更严重,现在已经有所改善。管理问题和消费者维权问题等“微商”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问题,腾讯方面也一直在竭力通过技术手段让有关部门能够更好地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区分好的商家和具有诈骗性的商家。
“‘微商’最后都是要有支付方式的,都是有‘运行模型’的。”马化腾表示,从腾讯自身后台的大数据来看,现在的“微商”大部分还是健康的,但也确实存在利用“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类传销经营和卷款逃走的。
他表示,对从经营模式上看就难以持续的店,腾讯一般会及时制止,但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腾讯并不能简单粗暴地就根据数据就对店铺做出关停处罚,“我们曾经报过案,但公安系统表示现在这些店也没有真的卷款潜逃、没有真的违法,警方和我们也很无奈。”
马化腾举例称,有时就像城管在街上看到骗子也只能是举牌提示大家一样,“希望将来在立法和管理上,能有更清晰的方案,我们坚决执行。”
今年1月30日,一对年轻“夫妻”在河南街头跪地乞讨,城管李文超认得他们是“老骗子”,但怕影响城管形象,于是换上便装举着“骗子”的牌子蹲在这对“夫妻”旁边,提醒路人不要上当。
微信类传销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
“坐在家里玩玩手机发发货就能拥有别墅、豪车”,这样的生活在微商圈成了家常便饭。配上照片、账单等证据,一批批微商从业者不停地挑逗着你的神经,想要勾引你入伙。不过,就是这个赚大钱的行业却因涉及传销而遭到各方叫停。记者在一个微商群中看到,上级微商代理商正在给新人们传授经验,重点是如何通过微信添加更多人,让他们成为自己的下级做微商。这名负责人介绍,大家不用交纳代理费,只需购买5套定价278元的化妆品即可成为品牌代理商。该管理员还透露了一个生财诀窍:除了卖产品外,也可以发展下级,“不押货、不押钱,直接按提成赚钱”。
据悉,与此前售卖假面膜不同,如今的微商更像传销组织。部分微商并不以卖货盈利,而是在靠拉人头或多层返利获利。例如,A发展了下线B,B又发展了C,而C又发展了D,那么A可以从B、C、D等多层销售中提成。国家工商总局对此认为,此类行为就可定义为网络传销。最新动态,尽在马化腾称微商有类传销 媒体细数多层分销原罪之中。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这样的微商传销模式从头到尾都是涉事者造假做出来的。
一位微商群管理者表示,购买商品入群后,营销精英会传授经验,“20分钟包教包会”。一位微商从业者表示,这其实就是教人如何“扮富”,而且上家会提供一整套的“扮富”工具。
从一位知士展示的细节中可以看到,微信聊天记录生成器、支付宝转账生成器、GPS虚拟定位生成器等一批专业工具应有尽有,微商代理商想生成多少订单、收到多少货完全可以根据自己设定。
不过,对于一般的下层微商代理商而言,大的代理商或品牌商会提供全套服务。管理者除了会要求代理商在QQ群里激情喊口号打气外,还会提供营销文案、商品照片、转账截图、发货照片等供代理商炫富使用。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营销精英还会告诉代理商采取“欲擒故纵”等多种手段提高发展下级的成功概率。
1、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级越高,而最高等级的代理商则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3、成为代理后,就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左浩介绍说:“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网络传销的典型代表:微商
这样的一种提成模式直接因涉嫌网络传销而被叫停。国家工商总局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微商”、“多层分销”和“爱心互助”等在内的活动均“中招”。
利用“微商”开展网络传销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利用熟人、朋友圈进行传销,隐蔽性强,欺骗性强;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域广,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
由于“微商”是以微信朋友圈为基础的营销模式,其营销空间有一定私密性,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由此也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
如何判断“微商”经营模式为传销?有专家表示,辨别是否为传销行为,可以看其是否具备传销的行为特征:一看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看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看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有业内人士认为,工商总局的发文有望撕开“微商”传销的伪装,进一步打击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行为。
微商分层级提成被叫停
在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份通知中,明确了微商分层级提成制度为不合法行为。对此,有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江苏南京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当时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收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陈志华还总结了十大步骤,也就是每天按时转发4次微信,随时向好友发广告,每天大量增加微信好友等。
陈志华还给听课的人绘就了一幅所谓美好的蓝图——加入营销团队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1年内开劳斯莱斯。在这种所谓的高额回报诱惑下很多人纷纷掏了钱包,从2013年1月到2014年的3月,一年多的时间里,陈志华获利达到460万余元,涉案人员达到329人,最终陈志华被判刑8年,罚金10万元。
陈志华的这种方式在此后的微商传销中频频出现。据一名微商介绍,他在代理产品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不少具有传销性质的所谓微商的营销,这名微商说,在微商中涉嫌传销的经营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的制度,做代理不需要加盟费,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代理。其次这个品牌代理有很多个层级,拿货越多层次越高,而最高等级代理商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最终成为代理之后,可以发展自己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每个代理的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的收入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