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说,无统一的标准,但下述分类易被接受。 Ⅰ级:病人完成正常活动的能力无任何限制; Ⅱ级:虽有中度限制,但仍能适应; Ⅲ级:重度限制,不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工作或活动; Ⅳ级:失去活动能力而卧床,或仅能应用轮椅活动。 总的来说,患了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造成各种形态的畸形肢体,轻者影响学习与工作,重者形成残废,丧失劳动力,生活不能自理,给患者及其家庭乃至社会带来极大的痛苦和精神、经济负担。